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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的“一体两翼三匹配”

2019-8-14 10:03:02 聂文华 中天运财税学院

2008年4月14日,财政部、科技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以来,高新技术申报的江湖已经走过了整整十年。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全国产生了13.3万家高新技术企业,其中广东、北京、江苏以33356、20297、13278位列前三强,与这三个地区的科技研发实力亦基本匹配。

 

这十年间,笔者有幸见证了高新技术企业从无到有、从少到多,并亲身参与了多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服务工作。深刻体会到高新技术企业是一项极其专业、系统的工作,关系到企业科技研发活动的提升,也关系到企业税收风险的管控。很多企业虽然在中介机构的帮助下拿到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却因为财务处理不规范而导致无法享受税收优惠。亦有企业因为未能有效建设研发体系,研发活动不延续,导致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无法通过。更有甚者,因涉嫌造假,无法通过政府部门的检查,被取消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2016年6月,三部委对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进行了细化和调整,使得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更加注重提升企业的研发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到底什么才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需要关注的要点呢?根据笔者十多年的工作经历,主要在于要关注高新技术企业的“一体两翼三匹配”。

 

一体: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管理体系

 

 

体系内容:高新技术企业应该是自内而外重视研发的企业,是研发制度完善、管理规范的企业,要有保障企业能够顺利地开展研发活动、形成研发成果并将研发活动完整记录的体系保障。在这个体系里面,要有足够的人员(研发人员占全体员工的10%以上,一票否决)及相关引进、培养、评价制度;要有与研发相应的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奖惩制度等并且予以实施,保证研发活动的顺利开展;要有研发费用的准确核算;要有固定的研发场所及相应的研发条件(设备等),与外部科研院所有持续性的产学研合作。

这个体系的完备是企业研发活动的基础。需要企业多部门的参与(技术部、办公室、人事部、财务部、设备科等),是企业研发活动的有效内控制度。

认定相关指标:研发人员占比(不低于10%);研发活动的组织管理水平(占20分)。

大多数高新技术企业并没有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对于公司的研发工作管理混乱,没有留痕。研发管理工作也不够重视,通常只由一个部门负责(大多是由办公室或者财务部),很难协调到公司的全部资源,等到高企认定才发现申报材料不够充分,临时东拼西凑,申报材料质量不够。甚至有的企业因为具体办事人员工作调动,没有人关心高企工作,等到三年到期重新认定时才发现什么材料都没有准备。这些都是没有建立有效的研发管理体系所致。

 

二翼:研发管理系统;财务核算系统

 

研发管理系统

系统内容:持续性的研发、形成丰富的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并应用于高新技术产品

认定相关指标:知识产权(占30分);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占30分)

财务核算系统

系统内容:1、规范严谨地核算企业研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2、准确核算企业的资产状况和财务收支状况。3、及时提供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所需要年度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报告。

认定相关指标:财务成长性(占20分);研发费用(研发费用占比达一定比例、要准确核算并提供辅助账)、高新技术产品(高新技术产品收入达一定比例,有相关证据支撑)

这两个系统包含高企认定时“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财务成长性”三项共计80分的打分指标及“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两个硬性比例指标。因此这两个系统的运营效果直接决定了高企认定的成败。

研发管理系统与财务管理系统是相互支撑的系统,缺一不可。在上述两个系统运营的过程中,很多企业存在以下问题:

1、研发管理系统与财务管理系统孤立运营、相互不沟通,导致数据传递不及时,不准确。最终导致研发数据与财务数据相互之间产生矛盾。

2、企业将高企认定工作交给一个部门负责,无法协调两个系统相关人员,导致高企认定材料基本靠编,而企业实际的研发活动没有能够有效反映。

3、研发管理系统不完善甚至没有建立,高企认定所需研发类资料都是根据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临时拼凑,没有相关研发原始数据支撑,亦没有历史申报数据积累。

4、财务管理系统核算不精确。高新技术企业有“五个”研发费用:年度审计报告附注里的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披露的研发费用、企业研发费用台账记载的研发费用、企业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及企业研发费用账簿里记载的研发费用。理论上说,这“五个”费用应当基本一致,如果不一致,要有合理的解释。实践中,有部分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核算混乱,项目划分不清,造成的差异无法合理解释。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核算也需要专项核算,分类列示,并且需要有相关的票据与合同作为支撑。很多企业并没有在财务账内分类核算,只以台账形式随意分配。用于支撑的原始单据没有或者证明力不足。

上述存在的问题,不仅会影响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同时也带来了较大的税收风险。

 

三匹配

 

1、企业的研发活动与企业的实际经营活动相匹配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规划企业的研发活动是第一步。研发活动的规划要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国家重点支持高新技术领域》的要求,同时要服务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实践,与企业的实际经营活动相匹配。

有些企业研发部门在规划项目,仅为了满足高企申报的形式要求,随意规划了几个项目,与企业实际经营活动不相符,导致后续申报的知识产权与企业的主要产品不相关。或者企业的实际的研发投入与项目的关联度不够,导致研发费用核算困难。

因此规划研发活动时,一定要从公司现有主要产品和未来主要研发方向入手,将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研发活动全部规划立项。这样规划的研发活动与企业的实际情况相符,后续的知识产权申报、研发项目立项与考核、研发费用的核算都会顺畅许多。

2、研发项目、高新技术产品和知识产权相匹配

研发项目、高新技术产品和知识产权是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重要三因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要求高新技术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60%以上,其中,50%以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拥有自主核心知识产权。因此研发项目要围绕企业现有或未来的高新技术产品而设立,研发项目要能够产生相应的研发成果,并且转化到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同时形成与研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 

通俗的说,要保证每一个研发项目与企业现有及潜在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相关并至少有一个知识产权相对应;要保证每一个高新技术产品至少有一项知识产权相对应。

3、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相匹配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企业研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需要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予以证明。为保证能够顺利的出具审计报告,需要提供与财务信息相关的非财务证据予以证明。例如:研发项目计划书的人员与计入研发费用的研发人员工资相对应;研发领用材料与研发项目实际用材料相对应、与研发项目的进度相对应;研发用折旧、费用等支出与企业实际相对应;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与发票及合同记载相对应;研发费用的报销人与研发项目计划书的人员相对应等。

有些企业财务人员在财务核算时只顾埋头做账,只要满足高企认定的要求即可,忽略了对于相关的非财务信息的关注。如果非财务信息显示研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核算有矛盾,则在审计时不能补认可,有可能导致研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不达标。


高新技术企业的“一体两翼三匹配”基本囊括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全部要素,是从企业真正提高研发活动管理规范性角度的总结。是一个需要企业全员参与的系统性工程,是企业内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希望提高整体研发实力的企业来说,不失为一种可以实践的有效方案。笔者通过对部分客户的多年实践,能够做到“一体两翼三匹配”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都没有任何问题,同时通过体系的建立,真正提升了企业的研发能力从而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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